2018年9月28日上午,接到舉報有人罔顧法紀組織犯罪團隊對人民群眾進行蓄意破壞。
據了解,犯罪團隊人員包括平偉軍、吉清梅、樊亮貴等修水縣建設局人員,是有策劃、有預謀的串聯和教唆唐竹平等人,將修水縣服裝城小區控告人所有大門旁的店鋪鋪面玻璃、柜子、卷閘門以及店里面的一切財物一陣亂砸,致店鋪財產被毀損失近七萬元。
晚上10點,法治部門依法就砸毀店鋪損壞公物等人進行傳喚調查,本屬于合情合理合法之事。但唐竹平等人組織近數百人對派出所進行圍攻,強行要求不將打砸店鋪的人予以釋放不處罰。隨后,犯罪團隊幾十人從派出所出來后就直奔服裝城小區繼續打砸鋪面,控告人陳子榮跑過去制止,卻被人拳打腳踢至嚴重內傷。
根據我國《國刑法》第275條故意毀壞財物罪,他們此蓄意破壞的膽大妄為之行為,以及囂張的氣勢,屬于有針對性的報復行為,完全符合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的犯罪構成要件,應該給予嚴懲。
事后,我們了解到事情的發生都是因為地方保護傘們一手策劃的,在全國一片打黑除惡的今天,不應該讓這等罪惡之徒逍遙法外,不然天理難容。